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意见
《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意见》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,重塑生产生活范式,加速形成人机协同、跨界融合、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。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利用我国数据、产业、场景优势,提出到2035年全面步入智能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。
核心行动包括:科学技术(加速科学发现,如新型科研范式、科学大模型建设、基础科研平台智能化升级、高质量科学数据集、跨学科融合,并驱动技术研发创新);产业发展(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,推进工业、农业、服务业智能化转型);消费提质与民生福祉(拓展智能服务与产品消费,创造智能工作与学习方式,提升生活品质);治理能力(构建人机共生社会、多元共治安全与生态治理新格局);以及全球合作(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,共建全球治理体系)。
为支撑上述行动,意见强调强化八大基础支撑能力,涵盖模型基础能力、数据供给创新、智能算力统筹、应用发展环境优化、开源生态繁荣、人才队伍建设、政策法规保障及安全能力水平提升。组织实施上,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协调,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。

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意见
国发〔2025〕1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为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,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,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,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